据金融界了解,上海固鹤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,未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,如覆盖、分段作业、择时施工、洒水抑尘、冲洗地面和车辆等,造成大气污染。
上海固鹤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九条第三款,构成了施工扬尘污染的违规行为。对此,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(一)项,进行了罚款1万元整的处罚。
行政相对人名称 | 上海固鹤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|
相对人代码 | 913101183124535435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普2406050168号 |
处罚类别 | 罚款 |
处罚决定日期 | 2024-06-25 |
处罚内容 |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。 |
罚款金额(万元) | 1 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 |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| |
违法行为类型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|
违法事实 | 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、分段作业、择时施工、洒水抑尘、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|
处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(一)项 |
处罚机关 |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广中路街道办事处 |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11310109002447375B |
数据来源 |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|
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11310000MB2F300040 |